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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%人因民间贷款成了“老赖”

信息发布者:w18382976989
2018-11-24 19:05:38

随着近几年来,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激励,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创业创新的浪潮中。也有不少人在创业中因资金周转困难,而不得不通过民间借贷来维持企业的经营和发展。

创业创新潮有不少新增注册登记企业,也有不少企业注销登记,相当于每新增100加企业,能存活下来的或许就只有不到10%。剩下90%的企业都被市场给吞噬或淘汰。因此产生的借贷纠纷也不胜其数。

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数据统计,从2015年至今,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,有将近60%的当事人是因民间借贷纠纷引起的。

一是,借款手续简单,只需借款双方达成合意,签订借款协议即可。

二是,担保手续简便

这是因为,企业向银行贷款则需要繁琐的审查手续和担保手续,多数人并不具备向企业贷款的资质,不得以之下,通过民间借贷的方式向企业输血维持。

但是,民间借贷往往会产生较高的利息。如果企业本身经营很艰难,这较高的利息也会给借款人带来不少经济压力。

我们熟悉的山东聊城于欢案,于欢的父母,也是因为企业经营而向外借款,最开始也是一般的民间借贷,但到后续,企业经营越来越困难,最终向吴学占等人借高利贷。最终引发了报道中的“于欢杀人案”。

当然,上述案例过于极端。但现实中,不乏有人也因民间借贷而变成了老赖。

同时,民间借贷也是受法律所保护的。只要是双方借款是真实意思表示,约定的借款利率也符合法律规定,也是应当予以保护的。既是保障出借人的合法权益,也是保障社会经济秩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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